【加班費與計程車費是什麼?可以吃嗎?】
我從以前到現在有個怪癖,小朋友不要學喔(?)
從來沒有請過任何一次加班費,可是我是瘋狂加班的人。
在31歲以前,平均下班時間是半夜一點,
比如說幫客戶或老闆做一份報告,繳交期限是一周,
我通常會在一天內就寫完,而且寫得非常好,
因為自己自願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,所以覺得不該去請加班費
那為什麼我會喜歡一天內就完成呢?
因為這對我來說,很有成就感!
其實這有個缺點:會把老闆和客戶慣壞。
因為他們會不停地塞工作給你~
因此我就必須要一直用超人般的時間完成超人般的工作。
我就可以被超人般地看待!
同樣的我那麼晚回家,我都會搭計程車,
因此會覺得若去領加班費,好像會怪怪的?
是我自願那麼拚的,沒有人逼我,再加上自己有股傲氣!
我的偶像是kobe bryant,
他說過一句話「我知道每天凌晨四點洛杉磯的樣子」
因為凌晨四點就起來練球,那麼早起來練球,
有人付過他加班費嗎?
並沒有,因為他是他自己對夢想的努力與拼命,
所以我沒有領過加班費跟計程車費。
勞工是受到勞基法保障的,因此員工拼命,
老闆是必須要保護他們加班的權益的,
這篇文章並不是寫給員工部屬們看的(ㄟˊ~以後不准請領加班費喔)
只是想分享給大家,我的一個小怪癖~
這是我比較「非常人」的癖好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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