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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網紅經濟?-精選觀念】

過去是傳播者決定閱聽者看什麼

現在是閱聽者決定閱聽者看什麼

「內容為王!關係為后!」

過往那三台(對,就是那三台)的權力很大很大

後來有線電視時代來臨,80多台掌握了幾乎所有資源,

如今網紅經濟,也就是網路時代,有成千上萬的媒體頻道。

第一個現象:每個目標族群的參考群體都不一樣,

所以找到對的人(網紅?)發揮影響力為品牌作傳播,很重要~

第二個現象:內容提供者數以萬計(因為每個人都可以是自媒體)

但閱聽者數量跟以前一樣,於是「每則內容」可以發揮的影響力降低了。

第三個現象:用戶主導權提升,用戶會決定自己要看什麼。

所以才有「內容行銷」的產生,要有好的內容,才能帶動人們的走向。

(好的內容指的是好玩有趣、內容有價值、與消費者有共鳴…等等等)

所以要以人為本,了解閱聽者要看什麼,不該像傳統媒體一廂情願的自說自話,

再來,關係很重要,也就是朋友圈,擴散的機制設計是影響傳播的很重要元素,

因此傳播的第一個消費者很重要,要精準鎖定,才能創造擴散效益。

「內容為王,關係為后,是未來傳播的鐵律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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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圖文出處:http://www.30.com.tw/article_content_321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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